关于开展“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1-07 浏览次数:1201

各基层工会: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传统家庭美德,充分发挥广大家庭成员在建设和谐校园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推进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营造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互助、终身学习、热心公益的和谐家庭氛围,校工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3有尊重妇女、爱护妇女、保护妇女的文明进步的家庭氛围,夫妻和睦、互敬互爱、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支持。
4、有科学家教理念,教子有方,子女品学兼优。
5、孝敬父母、敬老养老,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6、邻里和睦、相互谦让、与人为善、助人为乐、扶危救困。
7、勤俭持家、崇尚科学,热心公益事业。讲文明、守公德,爱护公共环境,有保护家庭、校园环境的意识与行动。
二、申报名额、办法及要求
1、6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推荐一名,6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推荐二名。
2、各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和谐家庭”评选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调动广大职工的参与热情,扩大职工的参与面,树立在本单位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和谐家庭”先进典型,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3、各基层工会推选申报的“和谐家庭”,填写“和谐家庭”审批表,并附单行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三、评审表彰会、
于2013年2月底新学期开学后以联评形式确定 “和谐家庭”名单,并在2013年“三八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奖励。
附:西北师范大学“和谐家庭”审批表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 
  
http://202.201.52.134/httpdocs/upload_files/article/67/1_1357537493_63082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