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召开学校六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十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为更好地发挥“两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的作用,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为教职工群众办实事,现向全体代表集中征集提案:
一、征集提案的范围
1.关于学习十八大精神、践行“两学一做”,推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提案。
2.关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提案。
3.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推进教职工素质教育的提案。
4.关于维护教职工权益,提高为教职工服务水平的提案。
5.关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提案。
二、基本要求
1.“两代会”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情况准确。
2.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3.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应“一事一提”,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或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
5.提案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同意方可立案,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6.提案人应认真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详见附表,该表可在校工会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要求字迹清晰、端正,表达明确、简洁。
7.各代表团、基层工会提案收集汇总后,经代表团团长或基层工会主席审阅,符合要求后交校工会。
三、提案送交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两代会”召开之日止。
附:西北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西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召开学校六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十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为更好地发挥“两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的作用,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为教职工群众办实事,现向全体代表集中征集提案:
一、征集提案的范围
1.关于学习十八大精神、践行“两学一做”,推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提案。
2.关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提案。
3.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推进教职工素质教育的提案。
4.关于维护教职工权益,提高为教职工服务水平的提案。
5.关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提案。
二、基本要求
1.“两代会”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情况准确。
2.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3.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应“一事一提”,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或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
5.提案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同意方可立案,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6.提案人应认真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详见附表,该表可在校工会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要求字迹清晰、端正,表达明确、简洁。
7.各代表团、基层工会提案收集汇总后,经代表团团长或基层工会主席审阅,符合要求后交校工会。
三、提案送交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两代会”召开之日止。
附:西北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西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