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更好地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的作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建设与发展建言献策,办好群众急难愁盼实事,现向全体代表集中征集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
一、提案范围
1.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改革创新,推进学校全面建设和改革发展的提案。
2.关于落实西北师范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贯彻西北师范大学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职工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提案。
3.紧紧围绕“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推动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的提案。
4.关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提升工作效能、推进岗位聘任与津贴分配改革的提案。
5.关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提案。
二、相关要求
1.教代会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戒空泛。
2.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有违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问题,以及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3.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提案内容),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建议措施。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应“一事一提”,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或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每位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提案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
5.非教代会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其意见或建议应当通过正式代表作为提案向教代会提出。
6.提案经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同意方可立案,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7.提案人应认真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语言表达力求清晰、准确、简洁,纸质版(一式两份)在提案人、附议人签名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到所在单位基层工会。
8.各基层工会对本单位代表提案进行收集汇总,经基层工会主席签字确认后,于3月底前报送行政2号楼313房间(电子版通过 OA 发至工会杨薇同志),联系电话:7971672。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